關稅須知

2018年9月起 快遞進口逾2千就課稅 半年超過6次全額課稅 跨境網購衝擊大

半年超過6次全額課稅 跨境網購衝擊大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70524/37660880/

網購當心
【陳瑩欣╱台北報導】海外網購族當心!財政部昨宣布將分2階段限縮進口貨物免關稅與營業稅的門檻,7月起半年內購買次數超過6次、9月起進口貨品完稅價格逾2000元,都會被加重課稅預計逾400萬件進口貨物受影響;網購族大罵「搶錢」,惟財政部認為新制可讓國內外網購課稅更加公平。
財政部次長蘇建榮昨日表示,民眾在國內網路購物都要繳5%營業稅,但民眾如果透過跨境電商機制從海外購物卻不用繳關稅、營業稅,並不合理,基於國內外網路購物課稅公平競爭的考量,因此財政部決定課稅。
蘇建榮強調,為避免適應不及,這波限縮共分成2個階段實施,第1階段以「頻繁進口」認定為主,從7月1日起,只要民眾每半年從海外進口貨物6次以上,不論金額都得課稅。

目前2000元以下免稅
財政部關務署指出,原本對「頻繁進口」認定為每月2次以上或半年進口6次以上即需課稅,但為了方便海關稽查,7月上路的新制只限半年進口貨物6次以上,至於「半年」認定時間點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以及7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2階段則以「限縮低價進口貨物」認定原則為主,目前海外網購進口貨物商品在3000元以下免稅,不過9月1日起完稅價格必須在2000元以內才能免關稅、營業稅。
舉例來說,若李媽媽透近半年來第1次過淘寶網幫2個小孩買衣服2400元,加上運費300元共2700元,目前不必繳稅,但9月1日起,以關稅10%、營業稅5%估計,可能要另外加付270元進口關稅與149元營業稅,總共要多繳419元稅金。
新制影響估400萬件
由於進口貨物免稅門檻限縮幅度大,外界反彈聲浪高,進口貨物免稅門檻調降至2000元原本預計5月1日上路,但消息傳出後財政部相關規定意見留言超過500筆,輿論多表態不贊成政府做法,財政部因此延長評估時間。
不過據財政部官員轉述,財長許虞哲認為,國內業者銷貨也要繳5%營業稅,站在公平課稅的原則上,進口貨物也應該要予以課稅。
依照財政部統計,去年3千元以下進口包裹數量高達2100多萬包,其中完稅價格(指貨物本身價格加上運費、保險費等)介於2000元到3000元間約近2成,新制上路約有近400萬件進口貨品將被課稅。
關稅是如何計算的
1. 中華民國進口貨品的關稅是如何計算的
中華民國進口貨物關稅計算方式有三種:

從量稅: 按照重量和材積或每數量單位之完稅額計算 (從量稅 = 單位完稅額 × 數量)。
從價稅: 按照價格及稅率計算 (從價稅= 完稅價格 × 稅率)。
複合稅亦稱混合稅: 在同一稅號內,從價稅和從量稅同時徵收的一種關稅。在徵收時先分別用從價和從量兩種稅率計算出稅額,然後以兩個稅額之和作為該商品的應稅稅額。 使用複合稅是為了綜合從價稅和從量稅各自的優點 (複合稅額 = 從量稅額 + 從價稅額)。
依進口貨物低價免稅規定,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包括交易價格、運費及保險費)在新台幣二千元以下者,免徵關稅與海關代徵之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 但違禁品、管制品與我國加入WTO後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等進口貨物則不適用。

當總值超過二千元台幣以上者,一般進口貨物大多按「從價稅課徵關稅」。 若貨物有上百磅,但故意低報價值不足二千元台幣,該貨物也有可能會被按「從量稅」課徵關稅。 所以千萬不要以為,只要 報低價值就可以逃避關稅。

舉例來說: 如果妳買了名牌衣服 30 件,申報價值 $200,運費總價是 $80,貨物的稅率是 13%,營業稅是 5%, 那課稅的算法:

貨物稅金額: $200(衣服申報價) × 12%(衣服稅率) = $24 (貨物稅金額)
營業稅金額: [$200(衣服申報價) + $24(貨物稅金額)] × 5%(營業稅率) = $11.20
總共要被海關課 $24 + $11.20 = $35.20 的稅(以當天的匯兌來轉換成台幣)。

2. 經由網路購買或親友餽贈之自用物品,並非營業用,為何要課徵營業稅?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一條、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貨物進口時,應徵之營業稅,由海關代徵之。」經由網路購買或親友餽贈之自用物品,雖非營業用,惟其如符合進口郵包之課稅標準,仍應依前揭規定,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3. 寄健康食品或維他命,有什麼限制? 該如何處理?
目前自國外寄送的個人自用錠狀、膠囊狀食品係以每項食品 1,200 粒內為限,逾 1,200 粒或本局於食品本質認定上有疑慮者,則須至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申辦樣品輸入手續。

有關口服維生素之藥品,最高核可量為 12 瓶,總數不超過 1,200 粒。
另進口健康食品單項逾10公斤或完稅價格逾 1,000 美金,則須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申請檢驗合格證。
申辦衛生署許可證可親至衛生署辦理,所需資料如下: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產品成份含量或標籤說明書
國際包裹招領單
私章(通信辦理者,僅需於申請單上申請人欄位蓋上私章即可,得免驗附)
填妥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
如您仍有疑義,請電洽衛生署食品衛生處 (電話: 2321-0151 轉 316)
4. 寄送包裹到台灣,最怕不小心寄些違禁品,那些商品必須要注意的?
基本上國際快遞的屬性被視為商業行為,所以規範範圍也比較嚴,以下的是大家最多疑問的物品:

商品內容 需注意事項
現金 任何型式的貨幣或等值金融票據(現金,旅行支票,預付信用卡,等等)都不可寄。
香水 不含酒精,可寄。
棉條 衛生署規定,不可以寄。
清潔劑 若為壓力噴霧式或具腐蝕性,屬危險品,不可承運,非壓力噴霧式,須以正式報關方式檢驗。
動物用藥品 可寄,進口台灣需提供進口許可證(import permit)。
液態物品 若為化學品,請提供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 物質安全表),確認是否可以承運。
咖啡豆 可寄,需向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申請辦理輸入查驗。
市售乾電池/鹼性電池 可寄,鋰電池疑似危險品,無法承運,若為其他類型電池,請提供詳情,以利空運公司提供正確訊息。
刀子 一般家用剪刀,美工刀,餐刀可寄,若為其他刀具,請提供詳情,以利我們提供正確訊息。
望眼境 可寄。
酒類 須另外申請報關。
手錶 貴重名牌錶不可寄。
項練,耳環,珠寶 只能是仿首飾。
維他命 超過 1,200 顆,依規定,維他命的郵寄限制為: 每罐 100 粒以內,每個包裹最多 12 瓶收件人皆需辦理衛署許可證。
防曬噴液或防曬膏 含藥成份,收件人皆需辦理衛署許可證。
護膚品 含藥成份,收件人皆需辦理衛署許可證。
電視機 可寄,要繳稅, 保險不受理。
沐浴乳 可寄。
乳液 少量可寄。
手機 少量可寄。
茶葉 少量可做為禮物申報。
筆電 可寄,二台以上要補繳稅。
筆電零件 可寄。
色情書刊 違禁品。
食品香料 被歸類為危險貨品。
殺蟲劑、除草劑、活性濾過性病毒 危險物品,不可以寄。
人參,花旗參 少量可寄。
壓縮的,液化的或壓溶解的氣體 不可以寄。
攪拌器 可寄。
嬰兒奶粉 限 10 公斤以內。
嬰兒濕疹膏 少量可寄。
小玩偶 20 支以上須送入商品檢驗。
國人自國外購買之口罩可以郵包或快遞寄回台灣嗎?需要申請輸入許可嗎?
A:

國人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進口口罩,如該口罩非屬醫療使用者,無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輸入許可,可以郵包或快遞方式進口。另進口郵包或快遞物品(含口罩)之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海關依法課徵稅費。
國人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進口口罩,如該口罩屬醫療使用者,自109年2月6日至109年4月20日期間,可免輸入許可寄送之數量為1,000片,如有超過1000片者,應填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用醫療器材自用切結書」並送交海關,始得進口。另進口郵包或快遞物品(含口罩)之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海關依法課徵稅費。嬰幼兒服裝及服飾 須填上各類數量和金額明細表,以免違反商品檢驗。

5. 透過空運公司寄送到目的地,如果被海關認定需要課稅,如何準備文件?
您必須知道要如何準備您的包裹及海關文件,以加速進出口報關速度。

商業發票 (Commercial Invoice) × 1 (下載範例)
商品報關明細表 × 1 (下載範例)
身份證影本 × 1
個案委任書 × 1 (下載範例)
以上各項文件皆須蓋私人章,並在文件上簽名,請把各項資料郵寄或傳真給這案子的客服人員。
進出口郵包通關須知取材自以下連結 ,並依據經驗有以下建議僅供參考,請自行酌量:
更多近期正確海關相關細節請參考並建議自行前往詢問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21472&ctnode=10523

壹、進口郵包

一、小額進口郵包

(一)免報關小額郵包限額

1.小額郵包係指寄遞進口限制輸入貨品表外之貨品,其離岸價格(FOB)為美幣5000元以下或等值者,免辦報關手續。廠商進口限制輸入貨品表外之貨品, 免證輸入;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進口限制輸入貨品表外之貨品,其價值在國貿局規定限額以內者免證進口。

2.各國駐華使領館,各國際組織及駐華外交機構持憑外交部簽發之在華外交機構與人員免稅申請書辦理免稅公、自用物品進口,免證。

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國貿局)登記之進出口廠商、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以外非以輸入為常業之進口人以郵包寄遞進口限制輸入貨品表外之貨品,其離岸 價格(FOB)為美幣2萬元以下或等值者,免證。

4.進口郵包如屬限制輸入貨品表內之貨品且為少量自用者,海關得視情形依表內規定酌量免證稅放,但有其他規定者,應從其規定。

5.進口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彙總表內之貨品,應依該表所列規定辦理。

(二)代辦驗關辦法

小額進口郵包,依據「國際進口包裹會同查驗投遞須知」,由郵局派員代表收件人拆包供海關查驗。如經驗明應予免 稅之郵包,即由郵局按址投遞或通知招領。如為應稅郵包,則由海關核定稅額後,由郵局憑海關填發之「小額郵包進口稅款繳納證」派郵務士按址代收進口稅捐後投 遞;或由郵局通知招領,收件人憑通知單到有關郵局繳納稅款後提領。另因特殊原因,須收件人繳驗證件或應補辦手續者,由郵局通知親來或電傳海關辦理,如為代 領人,應併帶代領人之身份證及私章(機關行號包裹,應帶收發章及提領人之身份證件及私章),如係外文為收件台銜者,請攜帶外文收發章前來補辦手續。

二、稅捐之計算及免稅規定

(一)國外進口之郵包物品,其數量零星經海關核明屬實,且其完稅價格在新台幣2000元以內者,免徵進口關稅,但菸、酒不在免徵進口關稅之列。

(二)進口之郵包物品,其數量零星且完稅價格超逾免稅限度,其超逾免稅限度部分,應照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五規定,按5%稅率徵稅。

(三)進口之郵包物品,其總值超逾免驗簽證文件限度者,除應繳驗輸入許可證外,並分別按海關進口稅則規定之稅 率課徵進口稅。

(四)進口郵包,自同一寄遞地,同時寄交同一收件人或同一地點,在兩件以上者,合併計算其離岸價格及完稅價格。

(五)自同一寄遞地寄交同一收件人或同一地點之郵包,次數甚為頻繁,顯有化整為零之企圖者,不適用上述免稅之規定。

(六)廣告品及貨樣,其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2000元以下者免徵進口關稅。

(七)有關進口郵包應繳納之各項稅費如: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推廣貿易服務費等,由海關依照相關稅法規定一併代徵。

三、大宗報關進口郵包

(一)須憑簽證文件申報進口或辦理報關手續之進口郵包

1.郵包進口如屬限制輸入貨品表之貨品,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該表所列規定申請辦理簽證,表內規定屬管制進口者,非經國貿局專案核准,不得進口。

2.國貿易局登記之進出口廠商、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以外非以輸入為常業之進口人進口貨品,其離岸價格為美幣2萬元(不含)以上者,應辦理簽證,此類進口人 申請簽證進口之特定項目貨品,除經國貿局專案核准者外,以供自用者為限。

3.進口郵包離岸價格(FOB Value)逾美幣5000元以上者,應辦理報關手續。

更多細節請參考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21472&ctnode=10523